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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中,军人子女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条件和流程如下:
烈士子女
加分分值:20分投档。
所需材料: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明书、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分分值:20分投档。
所需材料:立功荣誉证书及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加分分值:
10分投档。
所需材料:退出现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特殊情况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等,也可以享受不同幅度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分值和条件需参照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
申请加分流程
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士兵考生本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一般为当年5月31日。
初审与复审
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对士兵考生的申请进行初审,师、军级单位政治机关逐级复审,并报军区招生办公室。
公示
军区招生办公室研究提出加分方案后,旅团级单位需在本级范围内对获得加分的士兵考生名单、加分分值和主要依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受理与核实
各级政治机关应及时受理群众对公示对象的反映,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妥善处理。
注意事项
如果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考生应该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在征兵网上找到“高考成绩”和“高考加分”栏目进行填写。
建议符合条件的军人及其子女及时了解和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审核,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