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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考的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总计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两门,每门满分100分,采用等级分计入总分。
等级赋分制
再选科目成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总成绩。转换公式为:Y = X × 0.3 + 740 × 0.7,其中X为原始成绩,Y为转换后的等级分。
总成绩计算
统一考试科目成绩(450分) + 首选科目成绩(100分) + 再选科目成绩(等级分200分) = 750分。
因此,河北高考的总分为750分,计算方式是由统一高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再选科目成绩采用等级赋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