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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其部门设置包含学院、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及下属单位,具体如下:
一、学院设置(主要教学单位)
文学与哲学类
文学院(含汉语言文学系、对外汉语系等)、哲学系、历史学系等。
社会科学类
社会发展学院(含社会学系、档案学系等)、马克思主义学院(含思想政治教育系)。
法学类
法学院(含法学系、国际法学系)。
理学与工科类
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含人工智能学院)。
生命科学类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兽医学院、植物保护学院。
医学类
医学部(含医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经济与管理类
商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
艺术与设计类
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系。
其他特色学院
国际商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职能部门
党政管理机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行政管理部门
采购管理办(含总经办、供应商管理部)、研究生院(含综合办公室、招生办)。
教学科研支持
基建处(含规划技术科、工程管理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直属机构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
负责校内外科技园的规划与管理。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挂靠艺术与设计学院,承担艺术教育职能。
四、下属单位
部分学院下设有系部,例如: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系、对外汉语系
法学院:法学系、国际法学系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部分部门设置可能存在动态调整。建议通过扬州大学官网或官方公告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