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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50年代中国大学数量的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重点院校数量
1954年首批重点大学
根据1954年《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全国首批重点大学为6所,包括: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
1959年扩展后的重点大学
1959年新增10所重点大学,使全国重点大学总数达到16+4=20所,新增院校包括:
天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医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二、普通高校数量
院系调整前的高校数量
1952年院系调整前,全国高校总数为211所,调整后减少至201所。
1959年高校总数
1959年高校总数进一步增加至291所(含工科、农科、医科等分类)。
三、其他说明
统计口径差异 :部分资料将“重点大学”与“普通高校”混用,但权威资料明确区分。若以重点大学计算,1950年代全国仅有20所;若包含普通高校,则数量更多。
地区性高校 :如山西在1959年新增31所高校,但其中25所属国家计划,5所属厂矿企业办学,未纳入全国重点大学统计。
综上,1950年代中国重点大学数量为20所,而普通高校总数则超过200所。如需更全面的大学数量统计,需明确界定统计范围(重点/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