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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初中报考条件要求如下:
大亚湾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包括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大亚湾区户籍。
其父母为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在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月(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起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
其父母为惠州市以外户籍,持有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和参加大亚湾区社会保险满一个月。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大亚湾开发区户籍(不强制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
监护人为大亚湾开发区外、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需在大亚湾开发区缴交社保(须包含2024年5月)。
监护人为惠州市以外户籍,需持有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且依法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居住证有效期和社保须包含2024年5月)。
随迁子女监护人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月1日前在我市领取了居住证,在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期间每年签注,且在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持有有效居住证。
随迁子女监护人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月1日前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没有中断过;或者随迁子女监护人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截止时间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
其他特定条件
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参照大亚湾开发区户籍儿童、少年或非大亚湾开发区户籍儿童、少年执行,具体条件参照《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
建议家长和监护人仔细阅读最新的招生政策,并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