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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具有
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4、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5、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6、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7、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发生偷税。
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