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的界定是什么

2024-04-17 16:22:06
财务经济
财务经济认证

财务经济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罪: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法律依据

《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