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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分录,包括租赁开始日、后续计量、使用权资产的减值、重新计量、转租赁和租赁保证金的会计处理。租赁负债是新租赁准则下的产物,承租人在租入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的同时确认租赁负债,无论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都需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分录
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1. 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
借方:使用权资产(按成本)
借方: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总租金与现值差额)
贷方: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总租金)
贷方:预付款项(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贷方: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等。
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1. 利息处理
借方:财务费用等(当年利息)
贷方: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2. 付款处理
借方: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当期总付款额)
贷方:银行存款。
使用权资产的变动处理:
1. 减值处理
借方:资产减值损失
贷方: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后,根据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租赁负债增加时:
+ 借方:使用权资产(按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增加额)
+ 借方: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 贷方: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的增加额)。
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进一步调减的租赁付款额处理:
+ 借方: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 贷方:相关成本或费用账户(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付款额现值)
+ 借方/贷方: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转租赁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企业转租使用权资产形成融资租赁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具体为……
关于租赁保证金的处理……关于什么是租赁负债。在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在租入资产时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不论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都在资产负债表中有体现。其等于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