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小百科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开具红字信息表的责任方,取决于购买方是否取得专票并已申报抵扣或发票联无法退回等情况。若购买方满足上述情况,则由购买方申请填开;若发票未交予购买方或已退回且未认证,则由销售方申请填开。对于普通发票红字发票的开票流程,需先选择“红字”选项,录入蓝字发票信息后自动嵌入数据,注意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值。参考政策文件为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开具红字信息表的权责方
关于开具红字信息表的权责,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由哪一方进行开具。
专票的处理情况
对于购买方已经取得专票并且已经申报抵扣,或者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情况,发票联和抵扣联保留在购买方。在这种情况下,应由购买方来申请填开《信息表》。
发票未交付或已退回的情况
如果发票尚未交给购买方,或者已经退回并且购买方没有进行认证,那么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销售方。此时,应由销售方来申请填开《信息表》。
参考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普通发票红字发票的开具流程
对于普通发票红字发票的开具,首先进入发票管理界面,选择“发票填开”选项,再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界面,选择工具栏上的“红字”选项。录入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后,系统将会自动将数据嵌入到发票中。如果系统未能自动嵌入数据,也可以手动填写。需要注意的是,红字发票上的数量和金额必须显示为负值。
具体的操作流程为:发票管理 ->
发票填开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选择“红字” ->
录入相关代码和号码 ->
(系统自动或手动)填写数据,确保金额和数量为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