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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源泉扣缴管理办法》规定,境外代扣代缴所得税的计算分两种情况:一是税款由境外非居民企业承担,二是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不同情况下,代扣代缴税款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此外,还规定了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包括预缴和汇算清缴等。代扣代缴所得税必须在代扣代缴七日内上缴国库。
境外代扣代缴所得税计算详解
根据《源泉扣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境外代扣代缴所得税的计算需根据税款负担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分。
一、税款由境外非居民企业承担时:
当税款由境外非居民企业承担时,发票上的金额视为含税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1. 增值税税额的计算:扣缴增值税税额=含税金额÷(1+税率)×税率,其中税率为6%。
2. 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含税金额÷(1+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还需按照主管地税机关的规定代扣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二、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时:
在此情形下,需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转换为含税收入后计算税款。计算方式如下:
1. 换算含税金额: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各项费率)×(1+税率)。
2. 增值税税额及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与前述方式相同。
关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月或季度预缴。
企业在月份或季度结束后15日内,需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应在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
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时,企业还需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若企业在年度中终止经营活动,应在60日内完成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并在注销前申报并缴纳清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代扣代缴的所得税款必须在代扣后的七日内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