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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多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当月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结转多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企业收回退回的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红字)
冲销结转多交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企业转出多交增值税时,应当通过“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等科目处理。其中“应交税费”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附加税多交了如何做会计分录?: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根据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多交附加税的情况下,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多缴的附加税一般会计处理
首先把多计提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出来,再进行调账处理,用来以后逐月抵减。
其次,做一笔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税金及附加
企业收到退回的多缴附加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
1、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X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税款=(增值税+消费税)X征收率
计税基础: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按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纳税主体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计算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征收率:
1、城建税税收比例为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