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怎样做账?

2024-01-21 11: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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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怎样做账?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付帐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计算固定资产清理的余额,进行结转,计入营业外收入(支出)

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怎样做账?

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购买固定资产,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非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含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涉及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是:凡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