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0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办理的通知

2025-07-26 11:09:03
英语学习干货
英语学习干货认证

英语学习干货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各有关人员:

根据浙人专[2005]号文件的规定,为提高办证效率,简化程序,从2005年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证书制作和发放由财政、人事部门共同负责。财政部门将负责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登记等事项;资格证书的制发由人事部门承担。现将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对象: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人事部门下发的合格名单为准)

办理时间:200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办理地点: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

办理事项:填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二寸近照三张。

宁波市财政局二00五年八月三十日

相关热词: 宁波 2005年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证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