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2025-07-26 11:38:33
上网学英语
上网学英语认证

上网学英语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05〕12号)精神,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0、21日举行。现就2006年度考试我区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的会计人员(包括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职工和已办理退休手续被返聘、应聘的会计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规定报名条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规定报名条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通知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止。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考试大纲。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至22日,逾期不再办理。

六、报名地点

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报名。

七、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20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经济法
5月21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八、报名手续和报名费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考生应于报名前到各报名点领取报名手册、报名表和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信息卡(报名信息卡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携带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本人近期一吋免冠照片(身份证标准)两张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已取得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部分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必须提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中级—2005年)》)。

考生报名时应带的证件一律要原件,复印件无效。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0]98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35元。另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1567号文的规定,代财政部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6元。

请各位考生相互通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咨询电话:8911918

合山市财政局会计股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