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毕业怎么申请学位

2024-09-30 23: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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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应学士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于毕业后次年的三月一日至十日,携带本科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到信息采集点办理申请学士学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对在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受理。

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领取地点为市级考办。

河北自考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布的信息可知河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要的条件如下:

(1)拟申报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是本科毕业,毕业的第二年三月初提出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的不受理其学士学位申请,请于每年三月初关注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公布的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其他专业毕业论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3)考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合格证有效期前申请学士学位,过期的不予受理。英语和英语教育的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自考学位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正式表),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有草表,可提前预填写。

(2)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

(3)毕业论文原件一份,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三个专业不用提供。

(4)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5)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像素150*210,以身份证号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