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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考试纪律,取消考试成绩:
①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②没有在规定座位考试的;
③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④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⑤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闹、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举动;
⑥未经监考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⑦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⑧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书写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名字,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成人高考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时段,请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损毁或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