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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能补发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但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
补办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0311--66635330;
网址:http://www.hbzwfw.gov.cn。
河北自考考生如何申请毕业
首先网上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申请毕业;
其次现场确认:网上申请成功后,考生持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信息;
第三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