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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程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学科课程:
按各种不同的学科划分门类,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并按照知识的逻辑体系加以设计的课程。这是使用范围最广泛的课程类型。
活动课程:
亦称经验课程、儿童中心课程,是与学科课程对立的课程类型,它以儿童从事某种活动的兴趣和动机为中心组织课程。
分科课程:
根据学校教育目标、教学规律和一定年龄阶段的学生发展水平,分别从各门学科中选择部分内容,组成各种不同的学科,彼此分立地安排它们的教学顺序、教学时限和期限。
综合课程:
实质上是一种采用各种有机整合的形式,使教育系统中分化了的各要素及其各成分之间形成有机联系的课程形态。
必修课程:
是指由国家或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
选修课程:
是指一个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法定的,学生可以按照一定规则自由地选择学习的课程种类。
基础型课程:
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的“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拓展型课程:
注重拓展学生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
研究型课程:
指的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和条件,选择不同的研究课题,独立自主地开展研究,从中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一种课程。
国家课程:
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中央级教育机关。
地方课程:
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订的课程,属二级课程。
校本课程:
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特色编制的课程。
隐性课程:
指学校情景中无意识地获得的经验、价值观、理想等意识形态内容和文化影响。它包括学校的规章制度、校园环境、师生互动等非正式的教育因素。
显性课程:
也叫显在课程、正规课程、官方课程,指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
这些课程类型可以根据教育目标、学生需求、教师专长以及可用资源等多种因素进行选择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