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指南汇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护师的学分要求如下:
护师资格获取
需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学分不少于30学分。
需要具备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护理工作满3年。
参加护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继续医学教育
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
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II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主管护师要求
每年的学分总分达到25分即可达标。
每年的I类学分达到10分,II类学分达到15分,总分达到25分即可达到标准。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查看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