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事业单位不得报考情形

2024-08-16 13: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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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郴州事业单位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汝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汝城县乡村教师公费师范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本土化培养的应届届毕业的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的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应届毕业生;

8.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