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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教师编制复审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
一式两份,承诺栏需本人手写签名。
有效身份证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确保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带二维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
教师资格证:
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果已经取得但还未发证,可以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就读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代替,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果已经通过考试但还未发证,可以使用普通话测试点开具的成绩证明代替,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诚信承诺书:
1份,需本人手写签名。
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含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在职人员证明:
如果是在职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证明:
如果应届毕业生还未获得毕业证书,可以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如期取得毕业证的承诺。
其他特定材料:
根据当地教育局或招聘部门发布的具体资格复审公告,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体检报告、户籍证明、政审材料等。
请确保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上述材料,并且提前查阅当地教育局或招聘部门发布的具体资格复审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