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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修读条件及申请修读审批程序如下:
1、凡在校二年级本科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在校期间主修专业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无补考和重修记录,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者,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可自愿申请修读双学位。
2、每个学生只能选修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二者不可兼选,且与主修专业必须分属不同学科门类。
3、 《安阳师范学院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招生通知》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由举办专业所在学院在校园网上发布。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根据通知上的时间要求,向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双学位和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并附主修专业成绩单)。经主修学院初审后送双学位、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双学位、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终审后,经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于每年11月底前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4、经审核批准的申请者,由举办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有关学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一张一寸照片到双学位举办学院报到,并办理听课手续。凡逾期不办理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修读资格。举办双学位学院将报到并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教务处通知财务处收缴学生修读费。
5、学生一经选定并经学校录取的双学位修读生,不得转专业,不得自行退选。确系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学院和教务处批准,方可退选。
综上所述,凡成绩达到辅修标准的大二学生,可向主修学院提出辅修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并缴费后即可修读辅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