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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的证书加分政策如下:
国家级竞赛获奖
获得国家级竞赛第一名(一等奖)加20分,第二名(二等奖)加15分,其他参加者加10分。
省级竞赛获奖
参加省级竞赛获第一名(一等奖)加10分,第二名(二等奖)加5分,第三名(三等奖)以下加3分。
市级竞赛获奖
参加市级竞赛获第一名(一等奖)加5分,第二名(二等奖)加3分,第三名(三等奖)以下加2分。
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竞赛获奖
参加学校组织的市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者,大一、大二每人每次加1分,大三、大四每人每次加3分。
参加学院各类竞赛获第一名(一等奖)加5分,第二名(二等奖)加3分,第三名(三等奖)以下加2分。
其他证书
获得如计算机国家等级证书、专业过级证书等有利于综合素质提高和就业的有效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立项者,每人每次(证)加5分。
报考研究生并参加考试的每人加5分。
特殊活动参与
献血及参加市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学生加5分。
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加10分。
其他加分项
早操出全勤者学期末每人加3分。
上课出全勤者学期末每人加3分。
寝室评比中,甲级寝室者每月每人加1分。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者每人加5分。
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参加者大一、大二每人每次加1分,大三、大四每人每次加3分。
学生骨干学期末每人加3分,兼职者(寝室长以上)加5分。
建议:
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竞赛和活动参与,以最大化加分效果。
证书加分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定期关注学校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