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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志愿单位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按“1所院校+多个专业”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将拆分若干院校专业组,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志愿数量
新高考改革后普通类本专科各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艺体类统考本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春季高考中,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中;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
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
普通类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两类。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选考物理与选考历史的艺体类考生一起排队,总分高者优先。
投档录取
广东省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
补录
广东省高考录取结束后,还有一定数量的名额未被填满,此时会进行补录,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填报志愿。
其他注意事项
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来选择,同时要考虑到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就业前景等因素。
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填报的学校和专业是否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避免填报不合适的学校或专业。
填报志愿时要仔细查看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了解各学校的录取情况和录取标准,以便选择合适的学校和专业。
填报志愿时要填写正确的信息,如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等,避免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录取。
填报志愿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避免错过填报时间或填报方式不正确导致无法录取。
这些规则适用于广东省2024年及以后的高考志愿填报,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填报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