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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首套房补贴政策如下:
毕业10年内的基础人才: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
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宁波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宁波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高层次人才:
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并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获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未在宁波购买住房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建议:
基础人才和创客人才在宁波首次购房时,可以申请购房总额2%的补贴,最高8万元。
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更高的购房补贴,具体金额根据其引进时间和购房金额而定。
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如果未在宁波购房,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安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