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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考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分数优先
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检索分数最高的考生所填报的志愿。
分数高的考生先投档,依次检索后续考生的志愿,直到该考生所有志愿检索完毕。
遵循志愿
在检索每个考生的院校志愿时,严格遵循考生所填志愿的顺序。
如果考生的某个志愿院校还有余额,则不再检索其后的志愿,实行一轮投档。
一轮投档
在某一批次录取时,考生只能投档到一所志愿院校。
一旦检索到考生所填报的某个志愿院校还有余额,就不再检索考生其后的志愿。
位次优先
每个考生对应一个位次,这个位次是唯一确定的,分数高的考生排在前面。
专业优先
在某些情况下,如专业之间有分数级差,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
征集志愿
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也是平行志愿。
特殊选拔
特殊选拔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仅限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
平行志愿栏可填报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
排序规则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这些规则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帮助考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成绩被合适的院校和专业录取。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了解这些规则,合理安排志愿顺序,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