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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考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分数优先
考生成绩达到院校最低投档线后,省考院会按照考生志愿表的院校顺序进行投档。
投档顺序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
遵循志愿
虽然分数优先,但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仍有自然顺序。
检索时,会按照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院校自然顺序从前往后依次进行。
一旦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考生即被投档,且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一次投档,一轮投档
每个考生在一个批次里只能被投档一次。
如果投档到某个学校或专业后未被录取,考生可以参加同批次征求志愿或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检索。
此外,还有一些补充规则:
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依次并列,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的院校从前往后均有可能被检索。
位次优先:在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进行检索,再依次检索之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建议: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严格按照从最优选到最不优选的顺序排列志愿,以确保最有可能被自己最理想的院校录取。
填报志愿前,务必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院校的专业要求及录取规则,避免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