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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对于学生挂科的数量有一定的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挂科不超过35学分:
在修够学分的情况下,学生挂科数量不得超过35学分。
4年累计分数达到45分不予给学位证:
无论挂科多少,学生4年累计分数必须达到45分才不予发放学位证。
补考机会:
挂科后,学生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通过(高于60分)会获得学分,补考不通过(低于60分)则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通过有学分,重修不通过则不给学分。
因此,学生在大学期间应尽量控制挂科数量,确保4年累计分数达到45分,以顺利获得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