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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如下:
市(地)级录取和县级录取
市(地)级录取:按照全省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从高校评价投档分数最高的考生开始依次录取,并严格按照市(地)级录取录取比例(确定投档尺度)录取考生。
县级录取:按照地区特点设置,即从本区文化成绩最高的考生开始,依次录取,并严格按照县级录取录取比例(投档尺度)录取考生。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分数优先: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者优先投档。
遵循志愿: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且有计划余额,即向该院校投档。
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
志愿优先:按照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依次录取,先投分数较高且志愿在前面的考生。
特殊类型招生
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投档时按江西考生志愿平行投档,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高校代号为无效志愿。
艺术类和体育类
综合成绩排序: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专业成绩排序: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投档和录取
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
录取:录取的考生须经报到现场面试,根据面试结果和复核资料确定录取名单。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合理搭配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