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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的补助金包括以下几种:
1.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每年人均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5.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6.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
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7. 地方政府资助:
省政府奖学金:4000元。
8. 校内资助:
困难补助: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
校内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每年校长2000元,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占23%(校长1%,一等5%,二等7%,三等10%)。
精神文明奖学金:300元/人,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的5%。
社会工作奖学金:300元/人,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5%。
科技创新奖学金:300元/人,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4%。
文体活动奖学金:300元/人,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3%。
社会实践奖学金:300元/人,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3%。
优秀班级奖学金:无具体金额。
9. 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
应届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首次在长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可按本科800元、硕士1500元、博士30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
10.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新生入学助学金:特等:不限人数,免除当年全部学费;一等:5000元;二等2000元。
学校奖学金: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四等200元,占35%(一等1%,二等2%,三等12%,四等20%)。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
建议: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奖助学金,以减轻经济压力。
详细了解各项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时间,确保不错过申请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