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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全国各地高考分数线如下:
北京市:
文科495分,理科494分。
天津市:
文科494分,理科495分。
河北省:
文科464分,理科464分。
山西省:
文科469分,理科464分。
内蒙古:
文科464分,理科464分。
辽宁省:
文科488分,理科530分。
吉林省:
文科486分,理科482分。
黑龙江省:
文科482分,理科482分。
上海市:
文科496分,理科496分。
江苏省:
文科483分,理科547分。
浙江省:
文科482分,理科547分。
安徽省:
文科465分,理科539分。
福建省:
文科474分,理科474分。
江西省:
文科463分,理科532分。
山东省:
文科472分,理科400分左右。
河南省:
文科490分,理科533分。
湖北省:
文科493分,理科539分。
湖南省:
文科480分,理科500分。
广东省:
文科480分,理科500分。
四川省:
文科491分,理科531分。
贵州省:
文科471分,理科471分。
云南省:
文科447分,理科447分。
陕西省:
文科460分,理科460分。
甘肃省:
文科497分,理科497分。
青海省:
文科435分,理科435分。
西藏自治区:
文科370分,理科370分。
这些分数线反映了当时各省市自治区的教育水平和考生表现。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据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或不完全准确,因为它们来源于不同时间点和不同来源的整理。如果需要更详细或更准确的数据,建议查阅当年的官方高考录取分数线文件或相关教育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