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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主要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排序原则
高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或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
投档过程
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
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
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不同批次及类别的投档规则
本科批:
按照招生院校选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35或112,具体数量依据批次而定)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
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
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
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
专科批:
按照河南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一次性投档。
艺术类:
本科A、B段:按照院校录取规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
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
后续处理流程与本科批类似。
其他注意事项
平行志愿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
这些规则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也给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了解这些规则,合理安排志愿顺序,以提高录取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