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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广西创业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具体金额如下:
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至2000元/人·月。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特定地区和群体:
对创业地在贫困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0元。
建议:
创业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补贴政策进行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等。
具体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