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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通常要求 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0以上(通常即加权平均分为70分),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然而,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学校和专业而异。有些学校可能要求更高的平均学分绩点,例如1.70以上,或者在英语四级成绩低于355分的情况下,平均绩点必须达到2.00以上。
此外,除了平均学分绩点,一些学校还可能要求学生修完一定的学分,并且绩点要大于或等于2.0。
因此,建议您查阅所在学校或专业的具体毕业要求,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