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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西安市的集中供暖收费标准如下:
按面积收费
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
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按热量收费
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
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
优惠政策
城市低保户优惠热价为22元/吉焦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
建议:
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房屋面积计算出供暖费用,公式为:面积(平方米)× 5.8元/平方米 × 供暖月数(通常为4个月)。
非居民用户可以根据实际用热量计算费用,或者按照建筑面积乘以7.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费。
低保户可以享受更低的用热价格,具体优惠政策可以咨询当地供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