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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如下:
实行平行志愿 :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
投档比例:
根据线上生源数和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
投档过程
成绩统计和排名:
高考结束后,各个考点对考生的成绩进行汇总和统计,形成总分和排名。
确定投档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确定省级投档控制线,该线以上的考生有资格被投档录取。
具体投档过程:
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排队在前的考生优先投档。
根据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的志愿顺序(先A后B再C),检索符合条件的志愿院校。即先检索该生的A志愿院校是否未满额,如果未满额则投档,如果已满额则继续检索B志愿院校,以此类推。
如果考生所有平行志愿都未投出去,则属于未能投档的考生。
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投档录取后的处理
考生被投档录取后,根据学校和院系的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考生将获得专业和学校的确定,并收到录取通知书。
平行志愿投档后,高校原则上不得以考生文化总分偏低或计划额满为由退出考生档案,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能够录取。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它学校。
这些规则确保了高考志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帮助考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成绩被合适的院校和专业录取。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了解各高校的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合理安排志愿顺序,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