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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桥镇针对大学生的补贴标准如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收本镇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00元/人。
个人就业补贴
本镇户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退役军人、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含)以内的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经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定后,在按规定享受市、区级补贴的基础上,给予镇级补贴:
高校应届毕业生: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愿望迫切的高校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实现市场化就业并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自被录用起12个月内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人。
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为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符合补贴条件的2025届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网上自愿申请和人工现场审核两种方式申请,常态化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建议:
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个人就业补贴。
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以关注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时间和条件,及时申请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