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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大学就业补贴的具体金额如下:
区外就业住房补贴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就业的,按月给予1500元/月的住房补贴。
在其他城市就业的,按月给予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
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
区外稳定就业奖励
在区外连续就业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15000元区外稳定就业奖励。
见习补贴
在区外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见习的,见习期间按月给予西藏自治区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
创业启动资金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0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场地水电补贴
租赁场地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每年可申请不超过20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职业介绍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推介一名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奖励
区内企业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50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区外企业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根据人数不同,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市场稳定就业奖励
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稳定就业奖励。
灵活就业岗位补贴
从事特定灵活职业的拉萨籍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合约且正常缴纳社保的,合约期间每缴纳社保满一年给予5000元灵活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基层领域创业补贴
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养老、托幼、家政服务等乡村振兴行业作为法定代表人在乡村、社区创业的每年给予10000元基层创业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就业创业联合奖励
拉萨籍高校毕业生稳定创业满3年,申领奖励时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在岗5人以上,均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2年的,可一次性给予5万元就业创业联合奖励。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拉萨市及周边地区就业和创业,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就业率和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便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