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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院部门留任的学分标准 因学校而异,并且通常取决于学校的规定和课程设置。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标准:
学业警示:
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不及格课程的学分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累计达到10学分,予以学业警示。
学业留级:
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予以学业留级。
退学:
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予以退学。
编入下一年级:
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40学分,或在一定学年内所修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安排的二分之一以上时,学校可能会给予留级处理。
重修学分:
如果学生在期末考试挂科后,补考也没通过,需要重修一定数量的学分(如25个学分),重修学分过多可能会导致留级。
建议您查看所在学校的学生手册或咨询教务处或辅导员,以获取最准确的留级学分标准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