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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3”的计算方式如下:
“3”指的是:
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50分,三门科目总分共计450分。各科成绩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指的是:
物理或历史,考生必须从这两个科目中选择一科。每科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指的是: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这四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作为选修课。每科满分为100分,但这两门科目的成绩不是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而是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
因此,在“3+1+2”的高考模式中,考生的总成绩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原始成绩总和(满分450分)。
物理或历史一科的原始成绩(满分100分)。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两科的等级赋分成绩总和(满分200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等级赋分的具体规则、选考科目的具体选择等。因此,考生在备考和填报志愿时,应详细查阅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