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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中采用赋分制度的科目包括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在“3+1+2”模式中,这四门科目作为再选科目,其成绩采用等级赋分方式计入总成绩。而在“3+3”模式中,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和政治六科中任选三科作为再选科目,也是以等级赋分的方式计入总成绩。
具体来说,赋分制度下,考生的原始成绩会先转换成一个等级,然后再根据等级赋分。每个科目的满分通常为100分,转换后的等级分数会根据考生的原始成绩在所有考生中的排名来确定。这种评分方式旨在确保不同科目之间成绩的公平性和可比性。
因此,涉及到等级转换赋分的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四门科目,需要以等级赋分后的成绩计入考生的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