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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的总分为 750分,其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 / 150分) × 1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物理和历史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制度。
等级赋分规则通常将原始分数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分数区间。
加分政策
考生可能享有民族加分等政策,具体加分标准依据当地教育厅规定。
特殊类别考生
如艺术生,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 = 高考总分 × 50% + 艺术统考成绩 × (750 / 300) × 50%`。
建议考生在计算总分时,首先计算全国统考科目的原始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然后根据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数,按照等级赋分制度转换为等级分,并计入总分,最后将两部分成绩相加,得出最终的高考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