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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考采用的是 “3+3”考试模式,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必考科目
语文
数学
外语(其中英语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他科目自主命题)
选考科目
学生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考试时间和形式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年6月进行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
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每类考试均分为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两部分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均不同,具体安排参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通知
成绩计算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
外语满分150分,每年安排2次考试,一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一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等级赋分的分差为1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满分750分
建议考生们在备考过程中,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考试安排,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确保在每次考试中都能发挥出最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