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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考成绩复核的流程如下:
申请复查程序
考生在查询成绩后,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7日17:00前向市、县(区)招生办提出查分申请。
申请时需携带准考证,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需在1月10日12:00前通过普高报名管理系统上传申请查分的考生名单,逾期不予受理。
复核成绩
招生办公室在收到考生的复查申请后,将组织专业教师对考生的试卷进行复核,确保原始评卷的准确性。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发布结果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并将更正后的成绩通过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由各地市通知考生。
考生可以通过“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复查结果,该小程序将于1月7日17:00开放成绩查询功能。
建议考生尽早提出复查申请,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官方提供的渠道查询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