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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针对高考有一些鼓励政策,旨在帮助特定群体的学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学业成就和特殊才能。
高考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退役军人: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投档。
归侨及子女: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
其他特定群体: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等,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
其他鼓励政策
优先录取:对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等特定群体,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
降分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
注意事项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以获取最准确的高考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