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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策中的自强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专业
物理学类、化学类、材料类、工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核工程类。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仅招收理科学生。对于第一、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对于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报考化学类、材料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时,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
优惠政策
通过自强计划审核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时获得一定的优惠录取政策,例如清华大学自强计划的优惠分值一般为30分~60分,并可被邀请参与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如勤工助学岗位。
自强计划审核通过的学生免除自主招生考试费用,并可申请补贴往返交通费用和在清华大学考试期间的住宿和生活费用。
实施高校
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6所知名高校共同实施针对全国农村学生的自主选拔“新百年自强计划”。
其他支持措施
高考自强计划还提供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学习辅导、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帮助,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对学生学习和就业的影响。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选拔和培养来自农村地区的优秀学生,促进教育公平,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并为这些学生提供进入重点大学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