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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天津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了以下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
1. 奥赛获奖者
2. 科技类竞赛获奖者
3. 市级优秀学生
4. 重大体育比赛前6名
5. 二级运动员
6.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7. 两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其中一次须是高三年级获得)
保留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 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
4.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5分投档
因此,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的加分项目相对较少,加分分值较高,分别为20分、20分、10分和5分。
建议:
烈士子女和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的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这些考生应重点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的加分分值为10分和5分,也相对较高,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