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高考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烈士子女:
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
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的考生:
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政策不累加计算,即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建议考生和家长仔细了解并确认加分政策,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按时申报,以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