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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中,以下科目采用赋分制:
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
这些科目的原始成绩转换为等级分后,再计入考生的总成绩。等级分转换的具体规则如下:
等级划分:
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
赋分起点: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
等级分转换:每个等级按照1分1档的分数间隔进行连续赋分,具体转换公式如下:
A等级:
100分
B等级:97分
C等级:94分
D等级:91分
E等级:88分
其他等级按照等比例转换原则进行赋分。
建议考生在备考时,除了关注自己的原始成绩外,也要注意自己在各等级中的排名,以便更好地进行赋分后的成绩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