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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考加分项包括以下几类: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
增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增加10分。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增加20分。
烈士子女:
增加20分。
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增加10分。
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增加10分。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
仅适用于报考省内院校,增加10分。
此外,河北省还确定了以下加分项目: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教育厅专项资格认定合格的。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
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和家长按照流程要求进行加分申请,并注意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不能重复加分,按加分最高项加分。